本校「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修正公告

一、本校「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修正案,業經115年6月10日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教育部115年7月22日臺教師(二)字第1150067524號函同意備查。

二、本要點常置於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網站/單位選單/法令規章內

三、修正後要點詳如附件。

四、近期受理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申請案件,均已依修正後之要點辦理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