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具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資格」之在校師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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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專長符合本校培育雙語之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各領域專長。
2.具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取得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Learning,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R)B1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聽、讀二項皆須達B1級以上,其中一項未通過者不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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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畢本校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課程架構表科目及學分。
2. 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聽、說、讀、寫)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取得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Learning,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R)B2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聽、說、讀及寫四項皆須達B2級以上,其中一項未通過者不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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