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及第3點附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064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