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件期限:114314(五)3月31(一)

二、因師資生人數眾多,本處人力不足,避免現場排隊繳件耗時,請務必統一集中由「各系所1位」代表繳交

三、送件前請務必詳閱「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認定申請作業說明」,該檢附的資料請準備妥當後再行繳件,避免白跑一趟喔!!

四、倘若之前做過專門課程”部分認證”且經學系認定過學分,於本次審查紙本無須再認定一次,本次送審只要填寫「尚未認定過」的科目即可,封面右上角請寫上第幾次認證,課程組會將之前幾案併案辦理。

五、本次審查為「預審」,目的在於提前確認應屆畢業師資生是否能於本學期結束時具足相關學分,因此113-2所修習的相關科目也須填寫,成績欄位空白即可,待授課老師成績上傳後,課程組會協助登錄。

六、審查相關表件請自網頁下載,請務必詳閱網頁內各項審查說明,倘若繳件或繕打有誤,將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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