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法令及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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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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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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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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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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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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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師資培育法」第 21 條第 2 項、第 3 項修正條文施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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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學生不得單獨照顧特殊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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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教師(學生)課後輔導期間不宜擔任短期部分時間代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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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師資培育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辦理全時教育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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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入學之公費生參與教育實習規定(教育部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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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實習單位(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相關人員,其子女教育實習迴避事宜(教育部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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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未經甄選通過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參與教育實習一案,復如說明(教育部函文)(10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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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函文落實核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案(10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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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文參與教育實習之實習生性侵害或性騷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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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92年7月31日以前已修畢師資培育課程者,申請一年制教育實習期限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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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事宜( 函文1)( 函文2)( 函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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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法第 20 條第 3 項規定於 102 年 7 月 31 日停止適 用後,申請師資培育課程認定及教師資格取得方式一案(函文1)(函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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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舊制師資生實習期間得否參加教師資格檢定案(教育部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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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入出移民署99年1月22日移署移外銘字第0990013957號函-有關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參加教育實習,得否准予繼續居留延期半年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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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8年11月6日函示有關軍公教人員及勞工各類受訓人員參加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遭受性騷之適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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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9年11月13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作業要點修正重點一案(109.12.04)(附件1)(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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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0學年度第一學期修習教育實習學生報考教師甄試案(111.1.21)(教育部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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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實習學生公假是否列入核發教育實習獎助金、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以及終止教育實習之請假日數案(112.4.17)(教育部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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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及教育實習相關法規網址一覽表(111學年度實習學生教育實習手冊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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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實習學生至少完成性別平等教育研習2小時案(112.6.1)(教育部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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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97學年度以前已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而未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無法採行新制,僅能循舊制依師資培育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於113年1月31日以前完成教育實習案。(教育部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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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重申合格於師資培育法(以下稱本法)第11條規定者,於教師書核發作業期間得以切結方式報名教師甄試案(教育部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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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文有關教育實習學生至少完成性別平等教育研習2-3小時案(教育部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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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3年9月19日教育部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作業要點」(113.9.19)(函文)(附件1)(附件2)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實習相關辦法
1.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109.4.20核定實施)
2.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實習輔導委員會設置辦法(108.12.27修正)
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優良實習指導教師獎勵要點(107.3.14修正)
優良實習指導教師遴選事蹟表(ODT)
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實習學生獎勵辦法(107.3.14修正)
5.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實習指導教師參考事項
6.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中小學教師資格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107.3.14修正)
7.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作業要點(113.3.25核定實施)
8.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實習審議小組設置要點(108.11.13修正)
9.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偏遠地區學校及海外臺校僑校代課代理教師抵免教育實習作業要點(110.9.15核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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