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開始實習之實習學生不適用,請勿提出申請。

 

致已完成實習並通過115年教師資格考試者:

即日起請至「教師證申請系統」填寫教師證書申請書,並於11587(星期)將紙本申請書含附件文件送達檢定與實習組。逾期未能送達者,即以下一批送件辦理

◆填寫說明路徑:高師大師就處檢定與實習組網頁(單位選單)→教師證書申請→首張教師證申請-系統操作說明(填寫時請先詳閱)

◆系統路徑:高師大師就處檢定與實習組網頁(單位選單)→教師證書申請→首張教師證申請。
 

重要提醒:上述申請資料為辦理合格教師證書之重要文件,請同學務必詳閱填寫說明,並審慎填寫,以免影響辦理合格教師證書之時程。

 

合格教師證書建議親自領取,無法親領者再繳交回郵信封。

回郵信封格式:請至郵局購買A4大型牛皮紙標準信封(橫)32.4×(寬)22.9cm,並貼足44元掛號郵資,回郵信封製作方式,請詳閱附件。(未避免於郵寄運送途中發生不可控制之事,建議於回郵信封內附上保護證書之物品,並貼足郵寄掛號所需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普通信件處理。)

 

※若有疑問,請洽詢本組。07-7172930轉1460、1452、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