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暫准報名考生:

依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辦法規定,應於考試放榜日10日前,將暫准報名考試補件資料由本校函文送達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組。

因攸關本校同學之權益,缺件同學請務必於115年7月10日(五)午12點前送達本組,逾期不予受理

 

若無法如期送達,今年度(115)教師資格考試視同自始不具應考資格,教師資格考試結果無效。

※缺件名單,請詳閱附件

 

※若您今年確定無法繳交缺件之資料(例如延畢或其他因素等),請來電或來信告知本組,以利本組作業。信箱:ib@mail.nknu.edu.tw

※如有疑問,請洽詢檢定與實習組。電話:07-7172930#1460、1452及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