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各位獲得獎勵同學》
 
※獲獎領取(獎狀)事宜
 
1.若有附上回郵信封者,將於4月10日(五)協助寄回獎狀,請再留意信件。
 
2.如未附上回郵信封者,請於4月9日(四)起至本校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檢定與實習組領取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