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部是分批將合格教師證書寄至本校,請至公告名單查詢您的姓名,若有,請依下列方式領取合格教師證書;若無,請靜待再次公告名單,看到領取名單再至本單位領取,以免向隅。
※教師證書領取方式如下:
一、親自領取:即日起,可至本校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檢定與實習組辦公室領取。
領取時間:
早上 9:00~中午 12:00(午休時間不提供領證)
下午 13:30~下午 17:30
二、已附回郵信封者:
(1)第1批(公告日期3月13日上午)教師證書將於3月13日上午寄出,請務必留意收件。
(2)第2批(公告日期3月13日下午)教師證書將於3月13日下午寄出,請務必留意收件。
三、無法親自領取的同學,請依下列方式領取:
(1) 若委託他人代領,請附上委託書。(如附件)
(2) 郵寄「回郵信封」至本組,即可幫您郵寄。(回郵信封製作方式如附件)
(未避免於郵寄運送途中發生不可控制之事,建議於回郵信封內附上保護證書之物品,並貼足郵寄掛號所需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普通信件處理。)
四、取得首張合格教師證書,需辦理加科及加另一類科者,請依以下流程辦理:
(1)先至「師就處課程組」申請欲加科之專門科目證明書或欲加另一類科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2)取得課程組核發之上開證明書後,至本組網頁「單位選單-教師證書申請」詳閱加科或加另一類科系統操作說明,並至系統填妥申請資料後,儘速將紙本資料送至本組,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3)若同時可取得欲加科之專門科目證明書及與加科同科目之修畢雙語教學次專長學分證明書者,可同時提出加科註記次專長申請。
(4)加科及加另一類科於雙月15日前收件,若要申請者請於4月15日前完成申請手續,並將紙本資料送至本組辦理。
✽請同學收到合格教師證書後,務必檢查證書上面的個人資料是否有誤。✽
敬祝各位 教甄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