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學年度上學期(114.8-115.1)已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者,並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即不屬於「暫准報名」資格。
二、請先詳閱「教師資格考試說明」(如附件),確認是否符合暫准報名身份資格。
三、符合暫准報名資格且欲參加6月份考試者,即日起至3月19日(星期四)止至下列網址填寫申請表單,俾利屆時能順利報名考試。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R33KDP3g5DikZk468
四、確保同學知悉以「暫准報名」方式報考教師資格考試之規定,煩請同學填寫「切結書」(如附件),並於1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將「切結書左半邊(檢定與實習組收執聯)」送達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檢定與實習組或燕巢校區致理大樓2樓就業輔導組。
五、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單位宣導事項(如附件)。
*若有任何問題請來電洽詢,聯絡電話:07-7172930轉1460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