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習獎助金請領說明

一、依教育部規定:「補助教育實習獎助金,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10者,該月份不予補助。」


二、請於即日起至4月30日前,至下列網址填寫4月份出缺勤記錄。完成填報者將列入首批撥款名單;逾期填報者,將於次月一併撥付。(例如:若2月及3月未填報者,得於4月份一併補填)

獎助金表單連結如下:(請複製網址並於瀏覽器開啟)

https://forms.gle/bV6fDsp7GavMGdz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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