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親自領取:
115年2月2日(星期一)起,可至本校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檢定與實習組辦公室領取。
(領取時間:上午8:30~12:00 ; 下午13:30~17:30)
2.附回郵信封的同學:將於115年2月2日(星期一)上午寄出,請自行留意。
注意!「完成教育實習證明書」遺失恕不補發,請同學務必善加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