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親自領取:

115年2月2日(星期一)起,可至本校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檢定與實習組辦公室領取。

  (領取時間:上午8:30~12:00 ; 下午13:30~17:30)


2.附回郵信封的同學:將於115年2月2日(星期一)上午寄出,請自行留意。

 

注意!「完成教育實習證明書」遺失恕不補發,請同學務必善加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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