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習獎助金請領說明

一、依教育部規定:「補助教育實習獎助金,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10者,該月份不予補助。」

二、請於即日起至95日前,至下列網址填寫8月份出缺勤記錄。完成填報者將列入首批撥款名單;逾期填報者,將於次月一併撥付。(例如:若8月份未填報者,得於9月份一併補填)

網址:(請複製網址並於瀏覽器開啟)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Qzw1adCLWd64_zSLGviNDCMHS1tiOTLYR3d0zBP6cuSXmGQ/viewform?usp=dialog

三、獎助金待教育部核撥至本校後,本組將立即啟動撥款行政流程,敬請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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