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第一次甄選簡章公告
一、甄選資格與對象詳見甄選簡章,如現 (114學年度) 為大四應屆畢業生,請先持報名表至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地方教育輔導組審查甄選資格。
二、報名日期:115年3月2日(星期一)9時起至115年3月6日(星期五)16時止。
三、報名方式:詳見簡章填寫報名表與備妥附件送至甄選系所/單位(電子檔另傳送)。
四、採二階段評分,書審後再公告面試名單、時間與地點。面試之相關資訊將於面試前另行公告於甄選系所或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網頁,請學生攜帶學生證參加面試。
五、錄取公告日期:114年4月2日(星期四)。
六、甄選簡章與相關報名表件如附檔。
七、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地方教育輔導組 辦事員李俊賢 (07-7172930分機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