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115年暑假實習學生申請事宜(如附件)

二、請檢附申請表及歷年在校成績單影本(A4格式),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8日止免備文逕送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郵戳、傳真或電子郵件寄達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獲錄取者,本局除函請就讀學校轉知外,並於本年6月上旬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archives.gov.tw/)/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