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大專院校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系所實習計畫」1份,請轉知並推薦學生報名參加,詳如附件。

二、申請與實習時間:

  1. 實習與申請時間:本計畫自 115 年度開始適用,有意申請者,請依以下實習區間提出申請,每人限選一個時段,不得重複申請,收件截止日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郵戳為憑。
  2. 上學期(9 月至隔年 1 月) --6 月申請。
  3. 下學期(2 月至 6 月)--10 月申請。
  4. 暑假(7 月至 8 月)--4 月申請。

三、實習時數:不得低於200 小時或依學校規定。

四、檢附文件:學校公文、實習申請表(請至本會官網下載)、在校成績單及相關資料。全年度招收實習生,有意願參與實習之學生,請依各實習區間提出申請。

請於115年4月24日(五)前填妥暑假實習生申請暨自傳履歷表(含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E-MAIL至ic@mail.nknu.edu.tw就業輔導組信箱,由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彙整後以公文函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