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衛生局暨所屬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受理114年度暑期學生實習相關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等,詳如附件。

申請時間:114年5月31日前,依所附「113年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受理暑期學生實習窗口及受理名額統計表」(附件2)提供可容額人數及可接受實習之系(科、所),請逕洽受理實習機關窗口聯繫暑期學生實習事宜,並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實習申請表(附件3)予申請機關單位窗口,完成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