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親自領取:

 114年2月5日(星期三)起,可至本校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檢定與實習組辦公室領取。

  (領取時間:上午8:30~12:00 ; 下午13:30~17:30)


2.附回郵的同學:已於114年2月4日(星期二)下午寄出,請自行留意。

 

注意!「完成教育實習證明書」遺失不再補發正本,請同學務必善加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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