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申請教育實習作業流程 自111年10月5日起受理申請教育實習相關事宜,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自覓實習學校時間: 1.實習112年2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者è申請自111年10月5日至111年11月30日止 2.實習112年8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者è申請自111年10月5日至112年1月31日止
*教育實習申請書繳交地點: 1.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檢定與實習組辦公室。 2.燕巢校區:致理大樓2樓就業輔導組辦公室。
*洽詢電話:07-7172930-1452、1455、1460。
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欲參加教育實習者,請先詳閱「注意事項」(攸關自身權益,請詳閱)
請先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查詢各縣市政府教育實習機構審核名單(查詢說明)
說明: 1.申請112年2月至7月教育實習者,以「110-111學年度教育實習機構審核名單」作為選擇實習場域之依據。 2.申請112年8月教育實習者,請以平台「112-113學年度教育實習機構審核名單」作為選擇實習場域之依據。 3.申請書繳交後,本組將逕行審查事宜,未通過111-112學年度各縣市政府審核「適合」、「可考量」之教育實習機構,將通知選擇其他「適合」、「可考量」之實習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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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訂一所實習學校後,請與該校連絡並取得口頭同意及面談時間
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職員生單一登入入口」進入線上系統下載「教育實習申請書」(111年10月5日上午8:30開放申請)(請用A4紙張列印)
※欲下載教育實習申請書者,請先詳閱「申請流程」。 ※非應屆生無單一登入帳號或忘記密碼者,請參閱「平台功能說明」。
請攜帶上述下載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實習申請書」一式二份,
前往實習學校面談
1.實習學校同意 學校蓋章後,一份繳給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檢定與實習組,一份由實習學校留存。
2.實習學校不同意 請重新接洽新的實習學校,並列印新的教育實習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