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檢定與實習組

致實習學生:

因教育部是分批將合格教師證書寄至本校,請至公告名單查詢您的姓名,若有,請依下列方式領取合格教師證書;若無,請靜待再次公告名單,看到領取名單再至本單位領取,以免向隅。


※教師證書領取方式如下:

一、親自領取:即日起,可至本校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檢定與實習組0704辦公室領取。

領取時間:

早上 900~中午 1200(午休時間不提供領證)

下午 1330~下午 1730

 
二、已附回郵信封者

(1)1(公告日期328)教師證書於328日上午寄出,請務必留意收件。

(2)2(公告日期329)教師證書於329日上午寄出,請務必留意收件。

(3)3(公告日期410)教師證書於410日下午寄出,請務必留意收件。


三、無法親自領取的同學,請依下列方式領取:

     (若委託他人代領,請附上委託書。(如附件)

     (郵寄「回郵信封」至本組,即可幫您郵寄。(回郵信封製作方式如附件)

(若回郵信封內有加入保護證書之物品,請自行斟酌增加郵資,以免郵資不足影響證書收件時程。)

 

請同學收到合格教師證書後,務必檢查證書上面的個人資料是否有誤。

 

敬祝各位  教甄順利

 

檢定與實習組 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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