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實習學生:
因教育部是分批將合格教師證書寄至本校,請至公告名單查詢您的姓名,若有,請依下列方式領取合格教師證書;若無,請靜待再次公告名單,看到領取名單再至本單位領取,以免向隅。
※教師證書領取方式如下:
一、親自領取:即日起,可至本校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檢定與實習組0704辦公室領取。
領取時間:
早上 9:00~中午 12:00(午休時間不提供領證)
下午 13:30~下午 17:30
二、已附回郵信封者
(1)第1批(公告日期3月28日)教師證書於3月28日上午寄出,請務必留意收件。
(2)第2批(公告日期3月29日)教師證書於3月29日上午寄出,請務必留意收件。
(3)第3批(公告日期4月10日)教師證書於4月10日下午寄出,請務必留意收件。
三、無法親自領取的同學,請依下列方式領取:
(一) 若委託他人代領,請附上委託書。(如附件)
(二) 郵寄「回郵信封」至本組,即可幫您郵寄。(回郵信封製作方式如附件)
(若回郵信封內有加入保護證書之物品,請自行斟酌增加郵資,以免郵資不足影響證書收件時程。)
✽請同學收到合格教師證書後,務必檢查證書上面的個人資料是否有誤。✽
敬祝各位 教甄順利
檢定與實習組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