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檢定與實習組

 致各教育實習生:

        為符合請領教育實習獎助金請領說明如次:

一、依教育部規定「補助教育實習獎助金,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

        不予補助」。

二、請至下列網址填寫個人資料,務必再次確認資料正確性,俾利順利獎助金撥款。

            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V-22CfPNFwuQbh3cPBFURXvMJEcs2hxpj1xnRUj7Wmity9A/viewform

三、每月需填寫出缺勤紀錄表如附件,於次月5日前傳真至本組,傳真號碼於紀錄表下方。

四、如有其他疑問,歡迎書寫電子郵件至本組信箱。

 

檢定與實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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