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第一次甄選簡章公告

 

一、甄選資格與對象詳見甄選簡章,如現 (113學年度為大四應屆畢業生,請先持報名表至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地方教育輔導組審查甄選資格。

二、有關甄選資格與對象中基本資格(四)所述「師資培育公費生培育條件主專長須為公費生須取得的第一張教師證,如無法具足此條件者不能報名」之說明請確認您所取得的第一張教師證能與培育條件主專長一致,並在公費分發前完成,否則請勿報名。如有疑義請洽詢承辦人。

三、報名日期:114年2月17(星期一)9時起至1133月7(星期五)16時止,逾時不候。

四、報名方式:詳見簡章填寫報名表與備妥附件送至甄選系所/單位(電子檔另傳送)

五、採二階段評分,書審後再公告面試名單、時間與地點。面試之相關資訊將於面試前另行公告於甄選系所或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網頁,請學生攜帶學生證參加面試

六、錄取公告日期:114年4月16日(星期三)

七、甄選簡章與相關報名表件如附檔。

八、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地方教育輔導組  莊小姐(07-7172930分機1454)。